臺中市立后綜高中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第二次高中英文科教學研究會

110.6.8

壹、工作報告

一、本校依循108課綱及前幾任校長打下深厚的基礎穩定向前,期能以「山線一中」自居,讓山線地區最好的學生都能留在本校就讀,希望全校高中部教師能齊一心力,努力向前。

二、本校需要留下本校國中部、后里國中、豐原區及潭子區..等地區的優秀學生,相關策略如下:

1.  彰顯本校課程特色(多元選修課程、校訂必修課程、體育課程)及特色活動(例如:馬拉松繞圈賽、自行車環島..等)

2.  成立以課程為主之特殊班(雙語實驗班、科技班)

3.  協助學生規劃學習歷程檔案(課程學習成果、自主學習計畫、多元表現)

4.  運用各項計畫辦理相關活動及參與各項競賽,增加學生多元學習機會

5.  鼓勵學生參與各項競賽(例如:科展、語文競賽、美展、機器人競賽..等)

6.  與鄰近大學建立合作關係,洽談多元選修課程、自主學習、微課程、寒暑假營隊等的支援。

7.  加強學校對外宣傳,利用時機邀請地區記者報導本校師生的優良表現(例如:繁星推薦放榜、全中運、自主學習成果展、校訂必修成果展等)

三、108課綱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請各學科教師能討論規劃課程學習成果,其中幾項重要的學習成果如下:

1.  校訂必修(大六教學法、社會人文專題、自然科學專題)

2.  自然探究實作課程

3.  社會探究實作課程

4.  社會探究實作活動

5.  自主學習計畫

6.  多元選修課程

四、學生班級編成及對應課程

1.    特殊班—110學年度高一開始,逐年實施(學生高一選定固定班底,適性轉組)

班級(類群)

類群

學生篩選

課程規劃

雙語實驗班

社會組

意願+會考英文B++以上、英檢

(1)  英文全美語授課

(2)  多元選修課程(高一、高三英文選修優先)

(3)  部份領域雙語教學(自然、科技、藝術)

(4)  自主學習--大學教授指導

(5)  高二寒暑假進行國際姊妹校交流活動

科技班

自然組

意願+會考數自積點+科展市級

(1)  多元選修課程高一、高三整班選修

(2)  高三第二學期與大學合作進行科技先修課程

(3)  通過APCS檢定

(4)  專案計畫中小學數位深耕計畫、科技融入

(5)  自主學習--大學教授指導

(6)  高二寒暑假進行國際姊妹校交流活動

2.    一般班

(1)  依導師意願擔任類群導師(社會科社會群、自然科自然群、國英數二群皆可)

(2)  501~504自然群、505~508社會群、509體育班à課程計畫。

(3)  高一升高二採性向測驗後意願分組,S行編班,不優先留置原高一導班。

(1)  特殊個案通報輔導室後,配合個案會議決議進行安置。

 

一、領域會議

1.    課程(學習目標、課程內容、授課方式àSDGs、學校特色)

類別

執行項目

學生學習

(1)  部定課程

(2)  校定必修

(3)  多元選修

(4)  特色營隊或班群活動

(1)  授課方式

(2)  協同教學

(3)  教學場域(校內、學校周邊)

(1)  課程成果

(2)  自主學習

2.    學生評量

(1)  段考命題與檢討à修正命題與教學活動

(2)  日常評量à同科不同教師

(3)  班級平均差異、群科差異à影響繁星

3.    教師增能

(1)  上級單位指派

(2)  素養命題、課程示範、觀議課符合校內領域精進à群科內分享,回饋意見優良,科內推薦à公假排代。

(3)  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例如:雙語教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中小學數位深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二、高中部各領域協助配合事項

1.    國三先修班課程一週(國三加強班)

2.    作業抽查:課程學習單、作業、習作à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3.    高一多元選修科目:新生訓練à學生學習成果發表6min

4.    開學前領域會議及備課:開學前最後一個上班日(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學研究會日期827日(五)上午9001200

  (領域會議、領域多元選修、專題課程實施、領域增能研習…)

 

三、課程諮詢教師相關說明

1.    依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第三條規定

學校應置課程諮詢教師,其工作內容規定如下:

(1)  每學期學生選課前,協助學校編輯選課輔導手冊,並向學生、家長及教師說明學校課程計畫之課程及其與學生進路發展之關聯。

(2)  每學期學生選課期間,參考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團體或個別方式提供學生諮詢。

(3)  針對有生涯輔導需求之學生,由專任輔導教師或導師依其性向及興趣測驗結果輔導後,提供個別方式之課程諮詢。

(4)  將課程諮詢紀錄登載於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2.    依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第六條規定

(1)  學校應遴選課程諮詢教師一人兼任召集人,統籌規劃及辦理課程諮詢工作;課程諮詢教師僅一人者,為當然召集人。

3.    參加課程諮詢教師研習是義務,逐年全校教師取得課程諮詢教師資格

4.    每學年度遴選高一及高二具資格導師為該年度課程諮詢教師

5.    課程諮詢教師à選課、升學適性輔導、提醒檢核學習歷程上傳


四、本校近期收到之申訴事項,提醒各位教師能多加注意:

1.    遲到、中途離班

2.    上課方式

3.    平時作業方式

4.    成績輸入

5.    課諮師

6.    學生學習歷程

 

九、因應108課綱課程規劃,教務處核算校內英文必修必選節數為108節,加上彈性學習及高一高三個三門多元選修,總節數為133節,建議科內老師一人擔任行政主管外,宜至少6位老師擔任導師,這樣基本鐘點為120節。才有額外兼代課及調配任課班級數的空間。 

貳、議題討論

提議一:因應疫情停課至本學期結束,擬修正10902學期學生成績評量比例,修正為定期60%、日常40%,請決議。

決議:6人贊成,過半數,予以通過。送交課程發展委員會修正。